[中國童裝網] 在全球紡織服裝經濟版圖上,盡管紡織品的生產大多已轉移至中國和其他新興經濟體,但是,歐盟、美國和加拿大仍是全球領先的紡織品出口國家和地區(qū)。這些發(fā)達國家仍保留了部分生產能力,他們在法律法規(guī)的限制和污染防治計劃的推行方面,也經歷了漸進的過程。目前其紡織業(yè)對特定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已不再是嚴重的問題。
發(fā)達國家:法律施壓采用替代品
早在上世紀80年代,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紡織業(yè)(現已遷移至印度和中國)蓬勃發(fā)展,該州的公共污水處理廠所接收的廢水大多來自紡織業(yè)。因為紡織業(yè)所排放的廢水有毒,無法通過污水處理廠的毒性測試,廢水也很難進行處理,因此污染企業(yè)必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。經該州“污染防治收費”計劃確認,問題的根源在于APEO,尤其是其中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(NPEO)。而線型乙醇聚氧乙烯醚(LAEO)擁有與NPEO相同的功能,且毒性更低,但其成本卻比NPEO高出約30%,所以當時的紡織公司并未采用LAEO。
為解決處理廠的廢水問題,北卡羅來納州最先嘗試的方法是延時曝氣處理,后來又使用了活性炭,但這些成本高昂的方法均無法防治污染。后來,污染防治收費計劃證明,用LAEO代替APEO及NPEO可解決有毒有害排放物的問題。該州的紡織企業(yè)立即改用了LAEO,并順利通過了處理廠的毒性測試。這一做法既改善了環(huán)境質量,又使得利益相關方免于花費重金訴諸于法律。當時如果不采用替代方案,污水處理的高昂成本將使相關公司無法繼續(xù)經營。而得益于成功的替代方案,100多家企業(yè)得以繼續(xù)經營十多年。
在加拿大,國家法律確認NPEO為有毒有害物質后,NPEO在國內紡織業(yè)的用量大幅下降。到2006年,大多數紡織廠都達到了加拿大環(huán)境部制訂的用量減少97%的目標。目前在加拿大,NPEO僅僅主要應用于針織和針織品生產設備的機油中。HafnerInc為加拿大最大的家具織物和彈力編織布生產商,其NPEO的年排放量從2001年的6800千克銳減至2003年的68千克,同時其廢水的化學需氧量也減少了一半,從而每年為公司節(jié)省了15000美元的污水處理費用。
電子行業(yè):龍頭企業(yè)帶頭改進
電子產品的大量普及也讓電子行業(yè)面臨著污染難題,不過,該行業(yè)的龍頭企業(yè)帶頭改進其產品,大大推進了其綠色進程。
近年來,電子產品行業(yè)在產品生命周期的兩個階段——設計和處理階段采取措施,以減少因處理或回收廢棄產品(又稱電子垃圾)而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質。其中的重點是減少溴化阻燃劑(BFR)和聚氯乙烯(PVC)的使用。這些物質存在于電子垃圾中,會產生大量的有毒副產品,并且這些副產品正通過中國和印度等國家常用的“非正式回收”途徑釋放出來。這些副產品釋放后會危及當地環(huán)境和回收工人的健康。
為此,諾基亞、索尼愛立信和蘋果等手機龍頭企業(yè)率先對其電子產品進行了重新設計,以停止使用上述的兩種有毒有害物質。據估計,至2012年,市場上超過半數的手機和個人電腦都將不再使用PVC和BFR。這些品牌企業(yè)的行動比歐盟電子產品法規(guī)的要求更為超前,目前歐盟電子產品法規(guī)還未限用BFR或PVC。
并且,多個國際電子品牌還在其產品銷售國以及不存在相關回收法律(如歐盟的《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》)的國家實施回收項目,回收各自的電子垃圾。
這些事例證明,品牌企業(yè)自愿為其產品對環(huán)境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,這種做法是切實可行的,特別是在相關法律出臺之前,這種做法也是非常必要的。尤其對于在近期不可能執(zhí)行相關法律,或法律尚不夠健全的國家來說,企業(yè)自愿行為尤其重要,這對于影響法律法規(guī)的制定發(fā)揮著重大作用。